▲台中市在去年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,將於今年5月開徵囤房稅,預計有11.6萬戶受影響。(圖/記者陳筱惠攝)
台中市在去年修正《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》,將於5月開徵囤房稅,持有4戶以下者每戶稅率2.4%、5戶以上每戶稅率3.6%。2023年是第一年實施,由於房屋稅是按「戶」核定,所以1棟房屋就有1張稅單。地稅局說明,台中市大約有11.6萬戶受影響。
囤房稅針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課稅,市府已建置「囤房稅專區」。從稅率來說,自住、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採稅率1.2%課徵,社會住宅房屋稅仍減徵20%,其他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、公同共有房屋、勞工宿舍、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、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使用的地上停車場、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,將不計入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,維持按原來的稅率1.5%課徵房屋稅。
▲台中市房屋稅、囤房稅一覽表。
最近有一位台中市民陳先生,因為近幾年陸續繼承及購買東區及大雅區房子,而有4間房子,雖然沒有出租或營業,但他聽說台中要開徵囤房稅,擔心會被課稅。
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說明, 官網提供線上專區服務,可一次申請名下所有的非自住住家房屋課稅簡表,哪些房屋被課徵囤房稅一目了然,只要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合計3戶以內,且非出租或營業使用,即符合自住用住家房屋,可以適用1.2%稅率。
▲囤房稅去年7月開始實施,稅收將專款專用全數用於青年及弱勢族群的租屋補貼。(圖/記者陳筱惠攝)
至於囤房稅稅收預計進帳4億元左右,對此,台中市長盧秀燕也曾表示,台中市為全國第二大城,高達281萬位市民有居住需求,長久以來政府推動「住者有其屋」,因此,囤房稅去年7月開始實施,稅額會反映在今年5月的房屋稅單,稅收將專款專用全數用於青年及弱勢族群的租屋補貼。